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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校验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4日    文章来源: 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委对德州爱尔眼科医院、德州云一健康体检中心递交的校验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校验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来信(需寄快件或电子邮件)、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实名反映且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D区242房间)

 

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医疗机构校验结果名单

序号

校验单位

登记号

法人

校验结果

1

德州爱尔眼科医院

PDY10463637140217A5121

何伟亮

校验合格

2

德州云一健康体检中心

MACYFW6R837140217P3002

李斌

校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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