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委对德州爱尔眼科医院、德州云一健康体检中心递交的校验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校验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来信(需寄快件或电子邮件)、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实名反映且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D区242房间)
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
医疗机构校验结果名单
序号 |
校验单位 |
登记号 |
法人 |
校验结果 |
1 |
德州爱尔眼科医院 |
PDY10463637140217A5121 |
何伟亮 |
校验合格 |
2 |
德州云一健康体检中心 |
MACYFW6R837140217P3002 |
李斌 |
校验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