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或自报本人的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部门:德州市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宣传科(地址: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电话:0534-2327596)。
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3日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或自报本人的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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