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委对德州美康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健康体检中心、德州天瑞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健康体检中心递交的校验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校验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来信(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实名反映且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D区242房间)
联系电话:0534-2622271
电子邮箱:dzswjwyzk@dz.shandong.cn
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9日